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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26日  点击量:672

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

就业创业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局,人才中心)、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的通知》(辽就发[2018]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定在全省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校园招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11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1.各市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开展人才招聘和政策宣讲活动,开展毕业生精准招聘和服务。各市要努力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广泛收集、认真整理,每月发布岗位信息。要积极宣传本地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等,宣传吸纳人才的优惠政策。

2.发挥校园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应举办至少1次在辽就业专场校园招聘活动,并大力开展日常性的中小型及专场招聘会。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及时发布大型校园招聘会信息,通过省级就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对各类招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各高校要在确保本校毕业生入场及会场安全的情况下,向外校毕业生开放。

3.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优势,举办各类特色鲜明的行业性招聘会。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依托省级市场及校园分市场,组织开展理工类、文科类、农科类、经济管理类、现代服务类等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招聘活动,并积极联合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征兵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在辽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4.提高就业信息服务质量,举办形式多样的网络招聘活动。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通过省级就业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省内各市岗位需求信息,并举办各类网络招聘活动。各高校要通过就业信息网、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各类招聘会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尽可能多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毕业生在辽宁就业创业。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通过就业各类就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招聘活动。要认真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情况,为切实发挥就业信息的反馈作用、研判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提供依据。

2.各市、高校要做好招聘会的组织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会场秩序稳定和参会人员安全。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各种虚假招聘及欺诈行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柳、李鹏,联系电话:024-86905612、26901980,电子信箱:scb607@126.com


附件:

1.省级招聘会信息(部分)

2.校园招聘会信息(部分)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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